社團法人台灣福星家庭關懷協會於理監事會通過設立『社區關懷委員會』,並由 『社區關懷委員會』發起社區急難救助勸募,內容包括政府的預算經費、善心人士的慷慨解囊、優良企業對社會的回饋捐助慰問及扶助,亦提供助學金申請。
關懷累計捐助金額:89,124元
急難救助累計幫助戶數:13戶
社區關懷善款餘計:81,039元
計算至111年9月30日止
- 、為救助遭受急難者並協助其自立,特訂定本作業規定。
- 、急難救助對象:(一)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者。(二)戶內人口遭受意外傷害或罹患重病,致生活陷於困境者。(三)負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,失業、失蹤、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役或替代役現役、入獄服刑、因案羈押、依法拘禁或其他原因,無法工作致生活陷於困境者。(四)財產或存款帳戶因遭強制執行、凍結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時運用,致生活陷於困者。(五)已申請福利項目或保險給付,尚未核准期間生活陷於困境。(六)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,致生活陷於困境經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訪視評估,認定確有救助需要者。同一事故之救助,以一次為限。
- 、申請急難救助者,應備齊申請表件,檢同相關證明文件,向戶籍所在地(鎮、市、區)公所提出申請,轉報直轄市政府社會局或縣(市)政府核定之;直轄市政府社會局或縣(市)政府對於急難救助對象經核予救助後,仍陷於困境者,得轉報本會核定再予救助。
- 、急難救助作業要點對於實施對象、訪視認定、救助金審核及給付方式及基準,均有明確規定,且訂有認定基準表,以作為辦理之依據。
- 、本會尚於急難救助公益勸募申辦審核期間,捐助款項均來自會員,救助對象僅限於入會六個月以上會員並符合前開規範所述者。